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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潘的笛子
┱ 套套 ┲



 

『 我这一辈子 』

1984年2月21日,世界上多了一个我。

三岁以前,很作的一个小孩。粘人,没人抱就不停地哭。父母要上班,祖父母和外祖母没有精力,找人带总是不过一星期就被送回来。送到托儿所,开始扮孤僻,一早就钻进一个木制的笼子里,不吃不喝不哭不闹也不让人碰,一待一整天,直到父母带我回家。

三岁那年,突然转性,变得活泼开朗聒噪好动。

五岁上幼儿园,七岁上小学。一直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父母和老师的骄傲。

十二岁,进初中。认识了平生最好的朋友。

十三岁,开始叛逆。经常混迹溜冰场,梦想做老大的女人。骄傲,不屑于去认识吊儿郎当的小混混,自然不可能有遇见所谓老大的机会。只能是梦想的梦想持续了半年,之后幡然醒悟,回到自己应该回到的位置。

十五岁,认识了第二个平生最好的朋友。恋爱,一头栽进去,义无返顾。感觉自己得到了可以受用一生的幸福,自鸣得意,暗暗庆幸。

十六岁,中考,直升本校,一个巴掌大的区的区重点。直升班里,每个人都是以前班里的精英,老师的宠儿,表面友好,其实心里都暗自较劲,谁看谁都不顺眼。恶性的竞争,造就虚伪的人。开始厌学,愤青时期也随之到来。怀疑一切,厌恶一切,喜欢血腥和残酷,整个人颓废而阴暗。

十七岁,出国,来到了欧洲的最西边。原因复杂,说不清。

十九岁,认识了第三个平生最好的朋友。

二十岁差三天,初恋夭折。他在电话里说,我们还是做朋友比较好。他爱上了别人,所有人都知道。没有挽留,因为明白那只是毫无意义的挣扎。一直以来引以为傲的幸福死了,难道还死皮赖脸地妨碍别人的幸福吗?告诉自己,狂风暴雨中、山崩地裂时,一样要骄傲,一定要勇敢和坚强。

二十三岁,毕业很顺利,工作很开心。跟适合的人在一起,没有激情心跳,没有痛心疾首,没有跌宕起伏,淡淡的,很安心很幸福。放眼回首过去的种种,不想说可笑,不想说幼稚,因为那都是一步一步切实走过的路;微笑也好,流泪也罢,上天给的剧本,就应该认认真真地去演;没有亏欠过任何人,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值得被继续延续;二十三岁的我,再次回到原来的位置,依然直白,依然简单,依然不停追逐纯粹的黑与白的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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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ople in my life——包子【原创】2008-9-26 3:33:23

  我的朋友很少,我是指那种真正意义上的朋友。
  一只手伸出来,五个指头数得完。

  对于交朋友,我是一个很挑剔的人。挑剔的不是外貌,不是个性,不是喜好,而只是一种感觉。有的人,一见面你便知他或她可以成为你很好的朋友;有的人,即便相处很久,也总觉得和自己不是一类人。
  包子,作为我朋友中唯一的特例,在这一点上,是属于后者的。

  在过去一段很长很长的时间里,我都是一个有感情洁癖的人——即是在从同学、熟人等等关系过渡到朋友的过程中,他或她只要有任何事情让我反感、失望、不接受,我便会后退,立刻关上心里的那道门,刻意疏远,拒绝其成为我的朋友。相反,只要跨越了那条界线,我便会包容其一切缺点,无条件地支持他或她的一切决定。我承认,在这方面,我非常非常非常的主观。
  包子,作为我朋友中唯一的特例,是曾被我拒之门外、却还能让我客观地评价和接受的人。

  包子是我高中第一个同桌。
  其实之前也见过,因为班里差不多一大半的人都是初中直升留校的。她以前是对面三班的,没说过话,印象中白白净净斯斯文文。

  以前也说过,我不喜欢那段高中生活,从一开始就不喜欢。
  那时的我很虚伪,虽然心里把谁都没有当一回事,但表面上,和谁都相处得很好。什么事都好说话,什么事都无所谓,给老师起起绰号,传授一下上课睡觉的技巧,每天讲几个黄色笑话,把周围的男同学女同学哄得都很开心。
  记忆里包子总是带着微笑的。从不打小报告,我上课睡觉看书她总帮我掩护,把笔记借给我抄,甚至索性帮我抄,问她什么题目都很有耐性,认真解答她所知道的全部。
  不过那时候没有特别感动,我把一切总结为人的虚伪或者在没有利益冲突下的表面功夫。

  后来由于我们这个角落的过度活跃,黄老太终于沉不住气把我们拆散了。我、包子,还有后面的蜥和XY,被发配到四个不同的小组。
  从那时起,我的同桌便以每月一次的频率更换着。学生会主席,学习委员,各课代表,副班长…… 很明显,我被当成需要被感化的害群之马。
  其实到现在,我都不太明白,很多时候,上课明明是她们撩我说话的,谈感情、谈理想、谈家庭矛盾、谈学生会压力、谈夹在老师和我们之间被大家叫做告密者的无奈……我经常不过嗯嗯啊啊地敷衍,其他老师说某某同学和谢宗贤同学不遵守课堂纪律上课窃窃私语,但黄老太总能认定谢宗贤同学才是问题所在。当干部的继续当干部,我却被当作无可救药、不断污染她纯洁的乖学生的千古罪人。
  那时知道,原来主观的,不只我一个。

  扯远了,说回包子吧。
  换了位子,而且换得那么远,当然就没有原来关系密切了。我无所谓,没有太多的想法。反正,从踏进这个班级的第一天起,我就没想过要交任何的朋友;反正,本来就打算这么混着混着,三年后也就毕业了。
  隔了没多久,印象中差不多一个月吧,有一天下课,包子走过来叫我一起出去逛操场。其实当时我有点奇怪她为什么只叫了我一个。正当我想着这个为什么的时候,包子说了以下这句话。印象太深刻,我可以原原本本地复述,一字不多,一字不少。

  她说:“虽然现在我们位子换开了,不知道我们之间的友谊会变伐,我希望不会变。”
  她用了【友谊】两个字,用普通话着重强调的。

  我呵呵一笑:“问这种问题,傻伐,不会的不会的。”
  事实是,我很意外,意外得有点震惊,以致于晚上回到家都没有缓过来。因为我不认为我们的关系能够谈得上友情,我也没有对她特别好或者和她有过什么深刻特别的对话,我们不过是做了几个月的同桌而已。我实在想不出我们之间有什么能让她如此诚恳地说出这些恍如从青春励志剧中走出来的对白。
  直到后来,我才找到答案。其实包子不是说在意我,而是,她在意她身边的所有人。每一个人都是她的朋友,她对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的好。
  
  包子成绩很好,很平稳,每次期中期末考试例必前十,和我的大起大落很不同;
  包子很活跃,总是精神十足的样子,喜欢运动。她以前是体育委员,有跑一站路追上公车的光荣战绩,喜欢网球、F1、游泳……和我的懒懒洋洋很不同;
  包子是一个坐言起行的人,说要旅行,便带着单反出发,新疆、西藏、沈阳、南昌……拍出很多很美很快乐的照片,和我的光说不做很不同;
  包子很有耐性,永远都是带着笑容沉着平静的样子,和我的毛毛躁躁很不同。
  …………
  包子很完美,所以,我一直都觉得我和她是不同世界的人。

  包子也是个很细心的人,做过很多让我很感动的事。
  比如在忘记了我的生日之后,尽管我真的不介意,她也会特地补上礼物和充满歉意的卡片;比如在我离开后,她是唯一一个会写很多信给我的人。
  记得高一那阵子,她总是会给她的初中同学写信。我总是说她浪费时间、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把分别看得太严重诸如此类,但当自己收到她的信,看她潦潦草草、啰啰嗦嗦地跟我汇报无聊的点滴,感觉,还是很温暖的。

  前一阵子看《极道鲜师3》,小美说,“高中时代没有美好的回忆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
  回顾我的那段高中时代,唯一美丽的画面,或者说唯一记忆清晰的画面,是学农的时候和包子坐在寝室外的空地上看着星星聊天。

  我不觉得有什么遗憾,因为我是一个重质不重量的人;因为我从来记住的,只有美丽的人和事。


People in my life——老妈【原创】2008-9-5 20:50:43

  据多方面考证,我在出生后的好几个月里是一个任性敏感的小孩。极粘人,极没有安全感,二十四小时地要人抱,一脱手就哭。爷爷特地找人做的婴儿床,我没有睡过一天、一晚、甚至是一分钟。 

  于是我妈就把我抱在身上睡,所以不像别的半夜哭闹的小孩,我总能一觉安稳地睡到天亮。 


  醒着的时候,好奇心极重,讨厌在家对着一尘不变的四面墙,总喜欢在外面逛。 

  于是我妈就整天带着我到处走,当然,也是抱着的,直到我趴在她背上睡着了才回家。婴儿车,也和婴儿床同一命运,以极快的速度被打入杂物的范畴。 


  稍大一点,转了性情变的开朗。和所有的小女孩一样喜欢娃娃,却以古怪的方式玩耍:拧下娃娃的头和四肢,放在水里灌来倒去,再重新装回去。 

  于是我妈就陪着我,帮我搞定需要力气的部分。 


  所以,在孩提时代,虽然老妈算不上温柔,但几乎是由着我做任何事情的,也从不强迫我做不愿意做的事。 

   

  直到差不多小学四年级,老妈进入了我所说的“暴走期”,失去了理智和常性。 

  用我现在的话来说,那个时期,不是老天安排在我生命中应该出现的。 


  那个时候在亲戚的“提点”下,老妈开始要我补课。当然,是征求我同意的,但一个十岁的小孩,在大人非常有目的性的误导下,又能有什么样的意见? 

  于是,我的噩梦也就开始了。 


  我从来就是个很浮躁的人,算是有一点小聪明,学东西很快,但学会一点皮毛就以为是知道了一切,不再有追究下去的兴趣。所以,要我做个埋头苦读的尖子,根本就是扭曲我的人性,何况当时我只是一个坐立不定的孩子。 

  但那时的老妈好象完全分不清是非黑白,一味地要我读书、读书、读书。 


  老妈变得很暴躁,吃生活已经变成我的家常便饭。通常都是为了英语单词没好好背、数学题没好好做之类的狗屁事情。 

  我遗传了老爸的倔强,挨打的时候不会哭也不会讨饶,就是一声不响动也不动地任打,一边用怨恨的眼神做无声的反抗,宁死不屈。 

  越是这样,老妈越生气,越打越想打。于是就有了老妈反手耳光抽得我流鼻血,晾衣服竹竿打腿打到竹竿都断诸如此类的光辉史。 


  现在再说起那时的事情,我会问老妈:“说说吧,当时你到底在想什么那?失去理智了。”老妈嘿嘿地辩解,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于是我总结,老妈是被魔鬼控制了,要么就是误入邪教失去常性(那时很流行什么香功操,老妈跟风练过一阵子,后来香功操被归入了轮子功)嗯,嗯,这个可能性非常的大。  


  再说回来,当时我和老妈的关系是很恶劣的。当然,表面上没有太大的冲突,我也没有表现出对老妈太大的厌恶,毕竟小孩子是弱势群体,这样子对自己没好处。在心里我一直暗暗地对自己说:“总有一天,我要和你脱离关系。” 


  后来小学升中学考试,我考出了两年里最差的成绩。虽然破船还有三千钉,还是进了一个区重点,但这和老师及父母的料想是差了八千里。我为自己努力过但失落成果难过,但看着老妈失望和愤怒的样子,心里更多的是一种报复后的快感。 

  从此我相信了命中注定,很多事情,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你在哪一个位置,都是冥冥中安排好的。老妈似乎也看穿了,慢慢地变回原来的样子。然后是我短暂的叛逆期,之后和老妈的关系,一点点变得融洽。 


  除了那几年,老妈其实是很完美的。 

  老妈心灵手巧,织件毛衣改条裤子,完全不是问题,我相信就算拿出去卖也能卖个好价钱; 

  老妈很开通,给我很多自由,从不规定门禁,财政上也由我自己安排; 

  老妈很潮,网上流行什么我不懂的她都懂,以前还买周杰伦CD回来给我听,新思想新观点都能接受,完全没有代沟; 

  老妈很理智EQ很高,从来不会感情用事,和什么人都能相处融洽,什么事情都能处理得很好,看最好的方面同时做最坏的打算,一切都留有后路、有条不紊; 

  老妈生活经验很丰富,日常小毛小病,她的诊断通常和医生的都是一样的,说的话、应该吃什么药,一模一样; 

  老妈很有才气,据说是以前学校里的才女,这点还有待进一步考证,但文笔不错,只是写的文章太过说教; 

  老妈很明白主次,老师的话,什么该听什么不该听,帮我写写团员小结、抄抄副课笔记也很愿意,任务完成得也非常出色。 

  ………… 


  老妈很有智慧,人生哲理一条条一套套,一些是出自外婆的教导,一些出自对生活的感悟,最后摘录些许,当是对自己的鼓励: 


1. 铁饭碗的真正含义不是在一个地方吃一辈子饭,而是一辈子到哪儿都有饭吃。 


2. 精神失常的疯子不可怕,可怕是精神正常的疯子。 


3. 对亲人最大的爱,是看好自己,别惹事。 


4. 嫉妒一个人,就是承认她比你强。 


5. 只要有人对你说他忙,就等于向你宣布你对他不重要。 


6. 废话是人际关系的第一句。 


7. 有人帮你,是你的幸运;无人帮你,是公正的命运;没有人该为你做什么,生命是你自己的。 


8. 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接受的。 


People in my life——杨杨【原创】2008-9-1 19:11:50

  杨一直都记不清我的生日,就像我一直记不清他的生日到底是9月3号还是7号一样。每年对着万年历掰着手指计算和回想,好不容易确定之后,到来年又再搞乱一次。 

  这很奇怪,因为从小我都一直很擅长记别人生日的。 


  “记不住么就不要记呀。噶小的事情,我知道你关心我么就好来。”我想杨一定会这么说。 

  “嗯,嗯,你知道我关心你么就好来。”我一定这样回答。 



  杨早一年读书,读到初三莫名其妙重读一年,转了几次学,转到我们班。所以,和杨的相遇,总是被我说成缘分,或者命中注定。 

  “撒缘分,孽债要么。”毛毛通常会这样补上一句。 


  杨第一天来报道的造型是很震撼的——白衬衫,西裤,黑皮鞋,斜背包,还有不可不提的中分头。 

  开学一星期,他没和谁说过一句话。还清楚记得体育课他一个人默默地坐在操场边车棚里的自行车后座上遥望其他男生踢球的画面,颇悲凉。用他后来的话说:“我在观察你们每一个人。” 


  而他对我观察下的印象,便是——“哇!你们看呀看呀,好大一瓶美年达!” 

  那时中午都会去超市买点饮料零食什么的,有一天中午班里的几个女生买了瓶特大装的美年达来分。而我,就发出了以上的感叹。现在想想,自己也觉得满傻满失态的。 


  和杨做同学的日子其实很短,一年而已。 

  这一年,有被黄中黄骑在头上欺负,终于爆发殴了他一顿,让我们觉得“哇,原来他也很man的嘛”;有第一次化学测验考98分让我们惊为天人,紧接着英语测验不及格让人捉摸不透;有一人拿十几个饭碗从四楼跑到底楼穿过后操场到食堂来回好几趟帮差不多半个班级的人买中饭;有一起评论评论僵尸嘲笑嘲笑三比二;有吃了四两饭再加一个汉堡、吃完大分量牛排套餐加中式点心埋单后再塞六个面包的光辉战绩;有我们几个人一起分享吃剩的最后一个生煎的友情岁月;还有……还有…… 

  都是至今仍不厌其烦重复重复再重复的愉快回忆。 


  通常出去吃饭,点菜的时候杨总会说“这个菜有香菇,有香菇的不要。”点完之后又会关照一句“我们所有的菜都不要放生姜。”,两者分别为毛毛和我所深恶痛绝。 

  试吃试喝后不合胃口的,他便会很自觉地拉到自己面前,叹口气,“拿过来拿过来,你们不吃的么总归都是我的。你们老是把我当垃圾筒好来。”当然,好吃好喝的,他也会很主动地凑张嘴过来和你分享。你啃过的我舔过的,什么都不计较,很开心的。 


  杨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就是静静地听我叽里呱啦地发泄,然后拍拍我的肩“会过去的,都是小事情”。人有时候需要的,不是什么意见,不是什么安慰,往往就是这样简单的而已。 

  杨也是一个很坦白的人,什么都会说,任何事,不管是他知道我们会赞成还是会反对的事情,会被我们骂也好,都会说。让人感觉到真正被当作最好的朋友的信任、尊重和温暖。 


  总是听有人说什么男和女之间不存在纯粹的友情。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这不过是那些肤浅的人自以为是地总结出来的混帐理论。 

  毛毛说,我们之间的感情是超越了性别的。即是在一起的时候,男与女这个问题是完完全全忽略不计的。其实真正的友情也本该如此,加入了一些其它的妄想和算计,也就变质了。 


  杨桃花很旺,到哪里似乎总是有女人对他有兴趣。女朋友,分了一个马上有另一个顶上,空窗期?笑话。分了手的,再见亦是朋友,拍电视一样。 

  这一点,对于卖相说实话很一般的杨来说,是我和毛毛曾经百思不得其解的。后来经过我们几个晚上不眠不休的讨论,总结出杨吸引女人的魅力如下: 

  1. man,身材好,有那么点小腔调,女人都是虚荣的,男人可以不帅,但腔调是很杀食的一个因素; 

  2. 粗矿中有一点小敏感,女人最需要有安全感又不能戆厚厚的男人; 

  3. 重感情,女人通常对这种“情与义,值千金”的男人颇有好感; 

  4. 细心体贴,女人大多都是喜欢被照顾的; 

  5. 还有,就是命了,生辰八字,往往是可以推翻一切既有规律的。 


  其实和杨也不算一起经历过什么风风雨雨。最大事件,大概就是毛毛离家出走那次。要么就是你失恋我失恋她失恋,我们彼此也都不在身边。所以,严格说起来,理论上我们并不是所谓的患难朋友。 

  生逢乱世才有至死不渝的爱情和友情,和平年代,只有平淡、平淡和平淡。我说过,没有痛苦考验的人生,不能证明什么,也不会失去什么。如果为了要证明一些东西能经得起考验,而有会失去和会造成伤害的可能性,哪怕是一点点,我也不想要。 

  我只希望大家一起开开心心,平平安安的,一辈子这样就好了。 

  一辈子,这个词,我相信在我们之间能够实现。 


  “嗯,嗯,当然老,肯定的。”杨一定会这么说。 

  “当然是肯定的。” 我一定这么回答。 


  生日快乐。 
 


People in my life——栋哥【原创】2008-8-18 19:22:19


前言:

  两个多礼拜前,跟栋哥聊天的时候说要写一个PIML系列,有一篇关于他的,问他有什么特别要求。 

  栋哥大喜,曰:“要写你眼中的我。” 

  隔了阵子,也就是昨天,估计是考虑到我这张吐不出象牙的嘴,后悔了,改口道:“你要大篇幅的歌颂我,整篇整篇的知道伐?要是你写的不好的话……”就不回帖、删掉我、绝交、午门斩首。 

  于是,在友情和真理之间,我苦苦地思考,苦苦地挣扎,苦苦地抉择。最终,还是选择了后者。到底若背上包袱受人影响,那写这些东西就没有意义了。还是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好了。 

  我要诚实,要正直。 

  和栋哥相识算是很偶然。当然,绝大多数人的相识都是偶然的。 

  那时在某个群里胡乱混着,Coco(当时还不叫这个名字,叫什么想不起来了)欣赏大便的文采,便拉了我们一些人进了以大便为帮主的嘻哈帮。没过多久,她又拉来了一个她所谓的“嗲男人”——kiki2004。 

  通常,一个男人起个女人名字,要么是人妖,要么就是XSL,两者都不是我的那杯茶。反正当时是没有看出来嗲在哪里。 

   

  Coco对其可谓极之仰慕,并改了名字和他硬凑成一对(根据曾几何时很流行的文具品牌Kiki&Coco)。虽然,这在我眼里是件很傻的事情,但也因此对这个家伙留下了一些印象。 

  印象一:此人行踪十分鬼祟,一般都在大部队下线后才出现。 

  印象二:看相册,样貌不错,相当嫩口。但全部照片均以摄像头拍摄,因此折扣程度有所保留。 

  印象三:谈吐还是可以的,比较有礼貌,也有一点幽默感。 

       

  有一天,is(应该是is,要么就是笨笨)给我看了张Chinaren上的帖子,大大的标题——上海花样美男。云集了一些网络上XSL的照片。其中有一张非常之眼熟,再看照片下方醒目的文字:kiki2004。 

  美男也算了,还花样美男,笑到我抽筋。 

  后来便是此类群都逃不过的宿命——没落。帮主失踪,一些人出走,大部分潜水,留下包括栋哥在内的几个小窗。 

  那时候已经算是很熟了,但也只是聊一些有的没的,属于好友列表里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和栋哥真正谈的上友情大概也不过一年半载。 

  他跟我在互嘲之余,开始会讲他自己的事情,过去、现在、开心、不开心,感慨一下这个,抱怨一下那个,并将我归类于他的朋友。我不会轻易称呼别人为朋友并主动跟人说自己事,所以当时有个感觉,这个人太容易信人,很容易吃亏的。 

  不过现在想想,大概是我这个人一看就是好人,让别人本能地愿意相信吧。 

  栋哥有一点和以前的我很像,双重人格诡异地分裂。人前嘻嘻哈哈阳光无敌,人后便喜欢伤春悲秋,刮风下雨前途姻缘,什么都拿来感叹一番。当然,表达能力和本人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我们还有很多其它的共同点,譬如低调,譬如喜欢悲情歌曲,譬如对许多事物的看法……算是物以类聚。 

  栋哥不多口舌,很守的住秘密,也不会追问什么事。我是那种不想说的事就不喜欢别人问的人,所以于我而言,这是栋哥作为一个男人的最大优点。 

  栋哥还有很多优点,很健谈,说话很快,节奏很跳跃,非常的令人愉快;大方,真诚,踏实,善良;感性而又性感,风趣而又风骚;斯文中带有一些精壮,忧郁中带有一丝俏皮…………我已无法用文字来形容,所以在此就不一一详细例举了。 

  缺点,没有发现什么明显的。至于不明显的,还未有时间和机会发掘,待以后再补上吧。 

  最后,预祝栋哥八月二十生辰愉快,万事如意。 

后记: 

  本文谨为作者主观认知,不作为对栋哥品行品格的评论标准。请各位读者在亲自与其相处接触之后,从自己的实际经验出发,以个人的角度自行判断。 

  若有单身的女性朋友有意与栋哥认识、聊天、或做进一步交往,请PM作者并附上个人照片及详细资料,待作筛选之后便会交与栋哥本人做详细鉴定。请遵守秩序并耐心等待,切勿激动和骚乱,避免造成踩踏伤人事件。谢谢合作! 

  此致,敬礼。 


People in my life——序【原创】2008-8-7 19:45:24

  其实大概从十年前就想写这样的文章,关于身边的人,或者说,关于在不在身边都好、在心目中或多或少占有一席之地的人们。

  以前也写过好几次,但每一次都拖拖拉拉修修改改地写很久。
  拖着拖着或是人变了,或是感觉变了,于是不再有写下去的耐性和理由,于是每一次到最后都不了了之。

  今次终又的起心肝,下定决心。
  不想再遣词造句,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吧。

  人物顺序以即日起生日先后为准,不分亲疏。
  尽量在生日左右发表,算是小小薄礼,也当作是督促自己的动力。
       


曾静玟【原创】2008-7-25 21:57:44

  看了集《康熙》,知道有一个十五岁未满的曾静玟。
  下了她的歌听,自此对其他歌者都失去兴趣。
  手机里播放列表favourites list删得只剩下一个名字。从出门听到上班,从下班听到回家,十几首短歌翻来覆去,也不腻。

  曾静玟的打扮很中性,但很自然。
  我从不喜欢批评一个歌手的外形。既然是歌手,那就听歌好了,没有包装只靠声音打动人的,才是魔力。

  曾静玟的声音,不是空灵清澈的那种,功力也不成熟,但是一字一句每一粒音都可以打进心里最软弱的地方。      
  至少,是我很喜欢的声音,很久没有过的感觉感动的声音,惊为天人。
  突然有个念头,等她出专辑,一定去买,而且还要买正版的。
  正版这两个字,自卡带淘汰后就再也没在我的字典里出现过。

  曾静玟的话——
  关于一夜成名:“乍红虽然是自己原本一直想要的,等真的降临了,才发现自己承担不了。”
  关于近来的生活:“我觉得一切都是梦。不要说梦,像是一场电影,还不NG!一直演一直演,很多东西又加进来,叫你演,你就要立刻演。”
  关于参加《星光四》:“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过这样的想法。我已经决定了,真正的大赛参加一次就好。我不是在逃避问题,我有思考过,我觉得比赛真的累,而且会摧残选手很多东西。像自信心企图心,很多我原本有的东西。”
  关于梦想:“原本只是很小很小的,只要能去民歌西餐厅,或pub唱唱歌就好了。”——现在民歌餐厅生意都不好了——“那我去救他们!”
  关于唱歌:“以前我唱歌都没在想的。就放空。只要你开始想,诠释能力就会越来越差,因为是脑子告诉你怎么唱,不是心。我越唱越糟糕,变成是人家叫我怎么唱,我就要怎么唱。所以我想要开始创作,写自己的歌,就不会被比较。”
  关于暑假:“我想去步调慢的地方,去参加一下丰年祭,吸收一下自然的养分,就不会迷失方向,就知道自己为了什么而唱。”
  

  以下mp3连接,点击右键另存为下载

  ●傻孩子   
  
http://music5.tool.hexun.com/Save/Music/2008/0708/6562/M_8E3D4A2B6BB80A0F.MP3

  ●终于说出口
­
  ●我恨我爱你  
­
  ●流浪记  
­
  ●活该  
­
  ●真实  
­
  ●接受  
­
  ●你好不好
­
  ●找自己  
  
  ●黑白配  
  
  ●我要快乐  
­
  ●人质
  
  ●0932  
  
  ●马戏团猴子  
­
  ●战舞
­
  ●心动

七年【原创】2008-7-11 21:32:13

  前些天拉开抽屉找东西,瞥见角落里过了期的旧护照。随手拿起翻了翻,翻到纪录着离开上海第一次踏足都柏林的那一页——蓝黑色的印章,还有黑色原子笔用力写下的工整的手写体:12 JUL 2001
  2001年7月12日,已快记不起这一天的确切日期。

  惊觉,到明天便是七年了。
  原来已经七年了。

  记得那一天,我很坚定,固执地没有回一次头,没有落一滴泪。
  记得那一天,浩浩荡荡地有很多人为我送行,所有曾以为永远都不会变的亲情、友情,和那时的爱情。
  
  七年。
  亲情中有人离世,留下一个无法填补的空位;友情中有人不再联络,渐渐从朋友的名单中淡出;爱情,早已叛离,成为绝交。
  一切都预计不到,却又都在逻辑上可以预计的范围之内。
  没有什么遗憾,因为大多数的人都还是沉淀了。天长地久,或者说,至少会于将来很长很长的一段日子中存在。

  七年。
  我也变了很多——更坚忍,更懂得爱惜自己,不再人格分裂,不再阴暗崇拜,不再喜欢沉浸雨天和夜晚的忧郁,光明面,变得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理智。还有学位、工作,可靠的感情,新的朋友……
       失去是为了收获更多。真老套,但却是哲理。

  七年,人生有多少个七年?还剩下多少个七年?

  记得中考后的那个暑假,解脱得有些万般皆空。和毛毛、杨成天黏在一起,游手好闲,讨论着“五年以后的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
  没心没肺地嬉闹,以为五年是一段很长很遥远的日子,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在一起。

  眨眼,五年,七年,九年,稍纵即逝。
  我出国,毛搬家,我搬家,杨出国。
  此时此刻,爱尔兰,澳洲,上海,我们遍布在三大洲,散落在这个世界的三个角落;回到上海,大华,三林,南市,我们遍布在三个区,散落在这个城市的三个角落。
  
  世事难料,但未尝不是好事。
  我们都不会希望永远活在那个夏天。朋友不是情人,不需要留在身边,朋友是互相鼓励着一起成熟、分享成长过程中喜与悲的伙伴。偶尔联络,叫一声“亲爱的”,说一句“我想你”,足够。
  
  下一个七年,我们又会怎样?


《American History X》【原创】2008-6-20 20:50:06

            

  从没有见过这样的杀人方式,极暴戾,极凶残,极诡异。
  没办法形容。关键词:牙齿 街沿 咬 后脑 踩踏 碎裂
   

  -Derek: Every problem in this country is "race" related.

  -Derek: Because my father was doing his fucking job! 

  -Dr. Sweeney: Payback is out there.

  -Danny: People look at me...and they see my brother. That's how things have gone since the murder of our father.
  -Danny: Derek once told me that minorities would take America over one day. That white people are too afraid.

  -Danny: Yeah, man. I believe in Adolf.
  —Danny: I hate the fact that it's cool to be black these days. I hate this hip hop influence on white fuckin' suburbia.

  -Davina: White people never break the law. We're perfect little angels.

  -Murray: Your son, Derek, is a terrorist.

  -Derek: Fuck that. The cops will let him walk.
  -Derek: My dad gave me that truck, motherfucker. I'm gonna teach you a little lesson.

  Derek是英雄,所有新纳粹的英雄,弟弟Danny的英雄。不是因为对方是一个偷车贼,因为对方是一个有着黑皮肤的偷车贼。在Derek的世界里,黑人与白人,不共戴天。


  -Derek: I'm done, Seth. I don't want you to come near me...near Dan...I want you to leave my family alone.

  -Cammeron: You and Danny are like brothers to me, Derek. Come on, man.
  —Derek: He's not your brother, Cameron.  All right? He's my brother. 
  -Derek: It's over.

  -Danny: Friends don't fight friends, Der! They stick together!
  -Derek: They're not friends, Dan!
 
  -Dr. Sweeney: Honor and loyalty run thick, Derek. Not skin color. Skin is thin.
 
  -Doris: Your brother needs you, Derek.
  -Derek: I'm sorry, Mom.

  -Derek: You're my best friend, Danny. You're my only friend. And I just want what's best for you.

  Derek变了,背弃了让自己沉浸在仇恨里无法解脱的人,丢弃了暴虐的生活方式对自己本身的折磨。
  听着自己过去的崇拜者的唾弃和叫嚣,没有感觉。
  只想守护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家——母亲,弟弟,妹妹。


  -Danny: Vengeance brought about by hate...and fear. When it points its head in our direction, we take notice and everything changes. The way we choose our friends, the way we protect our families, the way we create enemies out of strangers.
          Welcome to America.

  Danny却死了。
  黑人与白人的杀戮还在继续, Derek又将何去何从?


  We are not enemies, but friends. We must not be enemies. Though passion may have strained, it must not break our bonds of affection. The mystic cords of memory will swell when again touched as surely they will be by the better angels of our nature.  —— Abraham Lincoln


留名月球【原创】2008-6-6 21:00:28




  偶然在杂志看到NASA Lunar Reconnaissance Orbiter Project的宣传广告,附加的是Send Your Name to the Moon月球留名计划——即是在其LRO计划网页登记姓名,NASA就会将参加人名字纪录在晶片上,年尾发射勘察飞船时,将晶片射入月球轨道。
  听起来颇有新意。
  NASA耶,美国宇航局耶,这样的大背景,即便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太空人计划,也几有吸引力。
  看着print出来似模似样的证书,不免有些好像干了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一般沾沾自喜。

  高小高说:“名单落到外星人手里,当心抓你去解剖。”
  管它呢,人上不了月球,起码都可以留个名。
       
  PS:该计划于6月27日截止。若有意与套子我一同在茫茫宇宙中流芳百世,请及早PM,谢谢。


余震【原创】2008-5-30 21:26:51


  四川又震,没完没了。
  好像老天誓要将这些已经千疮百孔的城市夷为平地,颇无情。
  
       每天的新闻,滚动更新着伤亡人数几多,失踪人数几多。搜救行动早已终止,取而代之的是清理、消毒和计划重建。存活的机率近乎于神迹,没有人会怀疑。所以这是理智和正确的决定,没有人会反对。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始终觉得,应该还是有活着的人。

  想象那些被活埋在废墟里的人,在黑暗和恐惧中瘫软和呆滞。四周和自己相同处境的人一个个悄悄失去气息,渐渐腐烂,不紧不慢地折磨着几近崩溃的神经。动弹不得的肢体,连自我了断的权利都被剥夺。只能在绝望中痛苦地抽搐和喘息,诚心乞求死神快一些降临。
  相比与此,能够当场死亡已是一种福气,是笑丧了。

  人类真的虚弱和渺小。
  人建造了房屋,却让这些本用来保护自己脆弱躯体的砖瓦水泥变成杀人的工具,眼睁睁地看着无数生命在自己亲手堆砌的残断瓦中毁灭,我们无能为力,移不动,搬不了。
  世上的事,有时候就是这么讽刺和残忍。

  昨天下班,在市中心看到又有穿着白底红十字T恤的中国志愿者在筹款。我拿出一些钱,朝不远处的两个人走去,却赫然听见他们的对话。
  志愿者甲:“我说有的老外真操TMD抠门,自己买东西大包小包,叫他们捐款都绕路走,要么就是零钱。操TM.”
  志愿者乙:“可不是。还有的中国人都不捐,操TM良心都被狗吃了。”
  我皱皱眉头,从他们身边走过去,钱还在口袋里。
  不懂得心存感激的人没有资格向别人寻求同情与帮助。我开始怀疑这些所谓的慈善组织的目的和态度,质疑为何会有这种人混杂其中。我不愿意将自己的信任交托于这样的个人和团体。

  还有前几天,某某人问我:“昨天Smith Field点蜡烛你去了没?”
  我:“没有。”
  某某人:“你不爱国。”
  旁边的女孩插话:“我看到你朋友上华人报纸了,这下出名了。”
  某某人“对啊。风光了,在都柏林吧,要出名就得去这样的活动。”
  我低头看杂志,无语。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本是好事。
  却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作比较,比自己,比别人,比名人,比偶像。谁谁谁比谁谁谁捐的多,某某某捐了几百万,某某某才捐了几千……这样的讨论标题层出不穷。还有什么捐款数排行榜,善心龙虎榜,慷慨与否莫名其妙地又和爱不爱国扯上了关系。
  不知何时起,攀比成为了中国人的劣根性。伸出援助之手的人们得不到感激,反被施以压力;淡漠世事未曾出手的人们遭到嘲讽和攻击,亦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
  原本是自觉自愿的解囊相助,却变相成为强行强迫,更成为一些人泄愤与满足虚荣心的手段,变成了一件很丑陋很荒唐的事情。

  上午用手机发了两条message,捐了些钱给Concern Worldwide,用以帮助中国和缅甸的灾民。不多,€5,以尽绵力,远离是非。


偶遇【原创】2008-5-22 19:42:45

       Workshop的粉饰工程以一星期一面墙的速度缓慢进行着。
  我的粉刷水平也随之与日俱进,若日后不幸失业,也可以考虑改行加入装修队混口饭吃。

  上星期六刷完墙,在回家的车上遇到Enoch,大学同学。我们以前不算很close,说话最多的时候是在同一组做group project,一年半前的毕业典礼之后便再没见过面。这样的巧遇,真的是很惊喜。
  他和班里的一部分人还继续着学业,多花两年将ordinary degree升级成honours,今年是至关重要的final year,考试进行中。他说难,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
  听了有些庆幸,庆幸自己没有选择继续。

  Enoch是那种每门课都轻松考A的天才,他说难,那对我来说即便不是mission impossible,也一定是要排除万难狠下苦功的了。
  再多两年的学费也不再是家里能够轻松负担。
  付出超越能力范围的昂贵代价换取莫大的艰辛和不确定的失败的可能性,从来都不是我会走的路。
  勉强没幸福。

  有点像当年选择离开的感觉。
  那时还在上高中。学校班级里人人自危的恶性竞争,人与人之间的惺惺作态,老师们假仁假义装腔作势的嘴脸,还有仿佛是为了永无止境的测验考试而存在的扭曲的生活,那种用几个虚幻的数字衡量一个人优劣的可笑的是非标准,呕心沥血即便斩杀对手挤上独木桥也不知道有没有将来的灰暗……
  我厌倦。
  我抗拒。
  于是决定出走。

  轻松自在地处于中游,还是悬梁刺股考一个第一?快乐平庸地生活,还是为了出人头地在压力下精疲力尽苟延残喘?这样的选择题,不用拿给我选。我的选择,毫不犹豫。
  我讨厌压力。
  缓解压力最快速有效的方法,是离开。

  又聊了其他人的近况,Sarah 要去澳洲,Paul 要去美国,Ring 要去爱丁堡,Clionadh 进行着她环游世界的计划……更多的人像我一样,在同一个地方守着一份安定。
  “Everyone is alive.” Enoch 最后这样总结,老气横秋。 

  忽然想起最近的大地震。
  世事无常,原来仅仅是活着,看起来那么简单的一件事情,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拥有这样的幸运。     


背.考验【原创】2008-4-25 23:00:23

  前几天看到一则故事,大意是这样的:

  主人公和两个最好的朋友一同去深山里的偏远村落旅行探险,在一连串的恐怖经历之后,其中一个同伴身受重伤意识模糊,偶尔醒来也时而清醒时而陷入癫狂。为防止他发狂时的攻击,两人只得捆住他的手脚,把他翻转过来,如此这般背靠背地将他背起,轮流背着他寻找出路。
  地狱般的炎热天气、所剩无几的水粮、迷路的惶恐、体力的透支,伴随的是逐渐被撕碎的理智和拼命浮现的丑陋的念头——
  “放弃,放弃他吧。”
  “我们可以留一部分水和食物给他,这样就不算抛弃他了。”
  “如果这样背着他,我们三个谁都走不出去。”
  从坚持到犹豫到挣扎到无奈,终于还是泯灭了最后一丝的人性。
  “不要怪我,你一定要撑住,我们出去了就马上找人来救你。”在茂密的大树下,挣脱了同伴紧抓着自己的手,忽略了同伴不要扔下他的乞求,主人公这样轻轻说着,不知是在安慰谁。
  扔掉包袱的两人继续赶路,终于接近了深山荒林的边缘。但只是接近,无论走得多远,只要休息过后一觉醒来,总是回到原地——那棵茂密的大树下。树下却只有他们留下的一些食物和一点水。
  惊恐万状的两人决定轮流守夜。就在那天夜里,半梦半醒之间,眯着眼睛的主人公终于看见了:惨白的月光下,被他们遗弃的同伴慢慢走过来,在他身边蹲下,把脸贴近对着他笑——那张腐烂的如同被剥开晒干的芒果的脸,挂着阴险的极不协调的夸张笑容。他又站起来,走到一边熟睡着的朋友身边,缓慢地捆绑他的手脚,然后背靠着背把他背起,一步一步朝着那棵大树的方向走去。
  主人公一跃而起,发疯似地狂奔,终于逃出了深林,却永远都逃不出那一夜的噩梦……

  “究竟有多少人在那种情况下,还可以义无反顾的背起自己的朋友继续往前走,或许背起的不仅是一个人,更是一份信任,或者说是责任。可是真的面对这种情况,我会选择背叛他,还是选择背起他?”作者在最后这样问道。

  会抛弃吗?自己最好的朋友?问我,一定说绝对不会。
  好朋友?一定不会。
  普通朋友?熟人?也不会。
  那陌生人呢?…………
  将认识的所有人,所有的可能性一一代入,想到陌生人的时候,还是犹豫了。想了很久,只能说,应该不会吧。

  以前也看过很多在极端的环境下,人杀人人吃人的事情。是虚构故事也好,是真实事件也罢,一直觉得,若身处其中,自己应该会是被杀掉吃掉的那一个。
  不是伟大,是软弱,没有那种为了生存不择手段的勇气和觉悟。

  一直都相信报应,深信不疑。
  践踏别人的生命苟且偷生,其结果只有两种:

  一是爱你的家人、爱人、朋友,或者仅仅是心地善良的人。他们不会责怪,即使牺牲自己也愿意保护你。幸存的结果,是一世受到良心的谴责,活在自责、愧疚、悔恨的噩梦里。
  还有就是剩下的大多数人,自私残忍,同样不惜一切求存,只是运气不如你好或是不如你狠毒,于是带着怨恨、不甘和诅咒化身厉鬼,只要有机会便毫不犹豫地复仇。幸存的结果是一世受到恐惧的折磨,活在惶恐、不安、胆战心惊的噩梦里。

  两种结果,比起在灾难中死亡感觉都要来的更可怕。

  一定会有人说:“不过都是说说罢了,真的遇到这种情况,什么友情什么人性,都经不起考验。”
  我不否认。不否认人性本恶,所有的人在死亡威胁下都会变得恶毒凶残的可能性。
  
  Virginia Tech 枪击事件一周年,幸存者回忆当日的师长如何用身体挡住大门抵挡子弹,只为让学生有逃走的时间;当日的同学如何不顾危险跑回来把受伤的自己拖走,带去安全地带……
  所以也不要否认。不要否认人性本善,无论如何危难都有无私和善良存在的可能性。

  人生,也真的不是什么都需要去考验的。
  没有痛苦考验的人生,不能证明什么,但也不会失去什么。


无聊的点名游戏之后续【原创】2008-4-8 19:34:59

 

       上星期五,杨跟我说他终于做好我给他的功课了。莫名了一下,才想起来是几个月前从妖妖手里接棒的点名游戏。
      
回顾了一下,点了十个人,通知了九个,九个回答,绝大多数人答了全部,有一个谁估计没明白题目的意思……
      
大多数都是很肤浅无聊的问题,加上我问的,只对其中三个关于大家对我的评价的问题稍有兴趣。总结大家的结论,再加上我的回应,算是公德圆满地完成游戏了吧。       


问题1. 你觉得我算是你的朋友,还是熟人?

老妈:最爱的人
我的回答:我最爱的老妈,这个问题是没有任何悬念的

杨杨:我的左手
我的回答:一个碗里吃过饭、一张床上睡过觉、掏心掏肺无可替代的最好的朋友,我的右腿

栋哥:朋友~~~
我的回答:一见如故,友情指数疾速上升中的可以交心可以信赖的朋友

is  
:你是我亲爱哒,MUA。。。。。无爱弄 
我的回答:恩恩,亲爱哒~

笨笨:朋友~ 加熟人
我的回答:朋友~

凯文:朋友(类似于自己要去珍惜一辈子的朋友)